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深汕小漠国际物流港口岸正式开放******
本报深圳1月4日讯(记者杨阳腾)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4日举行小漠国际物流港口岸开放及汽车滚装出口首航仪式,意味着深圳新增了一个外贸深水良港。据了解,小漠港为粤东地区泊位等级最高的多用途公共码头,是深圳港“一体三翼”战略布局中的东翼港区。
“近年来,小漠港在海关、边检、海事等单位的支持下,相继完成开港运营、设立华南集装箱调运中心、开通盐田港—小漠港驳船专线航班等重要任务。”深圳市盐田港集团董事长胡朝阳表示,盐田港集团将进一步发挥小漠港作为合作区基础设施的服务功能,将深圳港东翼打造成为行业领先、全国一流的汽车产业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
据统计,2022年深圳港集装箱年吞吐量再创新高,突破3000万标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处处长董燕泽表示,深圳将进一步加强产业端与物流端联动,向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现代化港口城市迈进;以全球领先的港航产业为基础,推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合作区正以‘打造世界一流汽车城’为总引擎,聚焦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和产业链群项目建设,奋力打造成为万亿元级汽车产业高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书记王延奎表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成为小漠港发展的重要支撑,在小漠港的平台上加速形成全球新能源汽车“产、运、销汽车全产业生态链”,实现现代物流业与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的高度融合和协调发展。合作区将持续完善港口相关配套设施,营造港区优质高效的通关环境;聚集各方资源要素,创建辐射全国、通达全球的汽车物流通道,为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增添强劲动能。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