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微信公号报道光明网记者******
编者按:近日,最高法微信公号推出“2022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1月7日,对光明网记者孙满桃进行了报道。以下为报道原文: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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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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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冬奥一周年,这场冰雪盛会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中新网北京2月4日电 题:北京冬奥一周年,这场冰雪盛会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记者 王禹
又是一年立春,又是新的开始。
一年前的今天,北京“鸟巢”中燃起的一簇微火照耀天地,在全世界的见证下,北京冬奥会——这一相约七年的冰雪盛会由此展开全新画卷。
在“更高、更快、更强、更团结”的奥林匹克精神感召下,来自91个国家和地区的冰雪运动员因体育和热爱而相聚于此。16天内,他们在最高水平的舞台超越自我,闪耀世界。
北京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 中新社记者 崔楠 摄自启幕时雪花为梦飘落,告别时“折柳寄情”万般不舍。于“立春”日扬帆,意味在寒冷中孕育着新的生机;以北京冬奥会为桥,更让中国冰雪、中国体育孕育出新的希望之花。
一年的时光轮转,当“中国范”托起“奥运情”、“中国红”携手“冰雪白”,大众掀起参与冰雪运动的热潮,冰雪产业链条不断完善,发展驶入快车道,京张地区和主办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冰雪为媒,中华大地遍布冬奥硕果;面向米兰,中国冰雪更有底气迎接新的挑战。
再出发,中国冰雪剑指米兰
在北京冬奥会上,中国代表团成功实现7个大项、15个分项“全项目参赛”这一历史性突破,并以9金4银2铜15枚奖牌,创单届冬奥会最佳战绩。如此亮眼的成绩,让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感叹:“欢迎中国成为冰雪运动大国。”
总结北京冬奥周期时,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倪会忠表示:“经过北京周期的不懈努力,我国冰雪运动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地,进入了一个崭新、良好、不断向上发展的局面。”
北京2022年冬奥会单板滑雪男子大跳台决赛,中国选手苏翊鸣获得冠军。 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走过辉煌的北京冬奥周期,如今,2026年冬奥会的项目设置已确定,米兰冬奥会周期的备战工作也已全面开启。按照“分类施策、问题导向、科学训练、开放备赛”的原则和“收缩战线、突出重点、精兵备赛、梯次安排”的思路,各支冰雪运动队抓训练、强基础,目标明确再出发,期待在米兰取得更大突破。
2022-2023赛季国际滑联短道速滑世界杯盐湖城站,年轻的中国队力压韩国、美国和荷兰队勇夺混合团体接力金牌。这是新奥运周期、新赛季中国冰雪项目在国际赛场赢得的第一金。
作为中国冰雪的王者之师,本赛季中国短道速滑队阵容以年轻运动员为主。在国际赛场,他们克服经验不足、伤病困扰,展现出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敢打敢拼的比赛风格。面对短道队新人辈出的蓬勃朝气,倪会忠赞扬道:“相信他们,相信时间,小荷才露尖尖角。”
2023年世界极限运动会,苏翊鸣获男子单板滑雪大跳台铜牌随着赛季的推进,中国队在国际赛场不断传来佳讯。十余天前,谷爱凌在北京冬奥会后首次亮相国际雪联赛事便收获两枚金牌,展现出依旧顶级的竞技水平;宁忠岩带领中国速度滑冰世界杯连夺两金;殷正获得国际雪车联合会推车世锦赛男子钢架雪车推车比赛金牌……
面向米兰周期,“小荷才露尖尖角”的中国冰雪不断累积、聚沙成塔,按照既定方略坚定前行,加强后备人才梯队建设的同时,目标实现一次又一次的更大突破。
掀热潮,冰雪产业势头猛
自2015年北京冬奥会申办成功以来,中国冰雪以“全项目参赛”和“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为目标,全方位布局,全面发展。成为真正的冰雪运动大国,竞技体育是金字塔尖的明珠,发展群众体育更是基石。
冬奥会举办前夕,中国成功实现“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这一宏伟目标。达成历史壮举的背后,是近年来冰雪运动在中国逐渐从小众走向大众、从冬季走向四季的真实写照。
两个月前,第九届全国大众冰雪季在哈尔滨启动。该活动计划在全国各地开展1499项冰雪活动带动1.5亿人次“赏冰乐雪”。北京冬奥会后,中国冰雪运动“南展西扩东进”的步伐不断加快,冰雪运动成为越来越多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之一,冰雪产业展现出广阔前景。
第九届全国大众冰雪季北京分会场,两支北京青年女子冰球队伍展开对抗 胡宗洋 摄“冷冰雪”成为“热运动”,北京冬奥会后的首个雪季人潮涌动带来的是“真金白银”的收入。民众冰雪旅游消费热情持续升温,冰雪旅游发展势头迅猛,带动冰雪产业链条不断完善,项目加速集聚。
2022年12月,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共同印发《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提出要“形成东西南北交相呼应、春夏秋冬各具特色、冰上雪上协调并进的发展格局”,进一步释放冰雪运动消费潜力。
在北京冬奥会的带动下,中国冰雪相关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冰雪旅游发展报告(2023)》中预计,2022-2023冰雪季中国冰雪休闲旅游人数会超过3亿人次。2024-2025雪季中国冬季旅游人数更将超过5.2亿人,预计收入7200亿元人民币。
滑雪爱好者在阿勒泰雪场体验乐趣。 藏哈尔·波拉提 摄北京冬奥会的成功不仅在于赛事的顺利举行,更在于给中国社会多个方面带来提升。近日,国际奥委会在发文回顾北京冬奥会时称:“健康、休闲、社会和经济领域都随着冬季运动的发展而获益,比如对那些在冬奥会赛场周边居住的人来说,赛事给他们创造了约8.1万个工作机会。”
通过北京冬奥会,张家口充分发挥地域优势,打造冰雪产业的聚集区。据统计,2022年张家口落地冰雪项目93项,投产运营54个,产值57.78亿元,预计2025年全市产业规模达到600亿元,真正做到借力冬奥举办的“风口”,做强后奥运经济,助力地区经济的腾飞。
立标杆,冬奥遗产再丰收
一年前,随着鸟巢中央的微火渐渐熄灭,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冬奥盛会永远载入史册。传承冬奥遗产、放大冬奥效应,过去一年,后冬奥时代的可持续发展再次成为奥林匹克运动的典范。
国际奥委会北京冬奥会协调委员会主席小萨马兰奇曾表示,北京冬奥会在推动冰雪运动发展、场馆赛后利用、碳中和及水资源等可持续利用方面取得了巨大成效,为国际奥委会未来工作树立了标杆。
冬奥会闭幕后五个月,国家速滑馆“冰丝带”正式对公众开放,成为滑冰爱好者的“打卡地”;首钢滑雪大跳台的“雪圈冲浪”吸引了众多游客,真正让昔日的钢铁厂转型成为融体育和文化于一体的场所。
1月26日正月初五,北京,民众在国家速滑馆“冰丝带”内享受滑冰运动的乐趣,乐享新春假期。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进入雪季,国家高山滑雪中心“雪飞燕”开放部分雪道供公众体验,滑雪爱好者可以在这里享受冬奥“滑雪+住宿”一站式服务。张家口云顶滑雪公园则组织了约30项活动,成为最繁忙的冬奥会场馆之一。
北京冬奥会场馆在赛后向社会开放,满足了大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冰雪运动需求。在冬奥会场馆再利用方面,国际奥委会也称赞道:“一年来,中国人已经参观、使用、享受到了北京冬奥会场馆。”
按照计划,未来冬奥场馆还将组织开展丰富的群众性健身体验活动,服务全民健身,通过加强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申办各类高水平冰雪赛事,落地冬季运动培训基地。
2022(第二届)京张全季体育旅游嘉年华活动在张家口市崇礼区的国家跳台滑雪中心“雪如意”启动。(无人机照片) 中新社记者 翟羽佳 摄北京冬奥会举行一周年前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遗产报告(赛后)》发布。其中指出,北京冬奥会不仅是一场精彩纷呈的体育盛会,更创造和带来了丰厚的冬奥遗产。
“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开启全球冰雪运动新时代;“冰丝带”“雪飞天”“雪游龙”“雪如意”等冬奥场馆向公众打开大门;冬奥牵引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成功办奥和区域发展双丰收……
中国智慧,世界共享。除了有形遗产之外,北京冬奥会带来的精神、文化等“无形遗产”,不仅对中国冰雪运动起到助推作用,也势必为国际奥林匹克事业的发展贡献磅礴力量。(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